王源名誉纠纷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2019-04-04 11:09:17 来源: 网易网

网易娱乐4月4日报道 4月3日,根据海淀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王源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胜诉,判决被告需连续30日在其首页向王源致歉,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源支付精神损失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zN_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