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举措”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2022-03-11 14:12:16 来源: 龙泉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龙泉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营商环境建设,作风效能革命”大会精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举措”推进涉企“最多查一次”改革工作,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两个健康”示范区创建,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设定“最多查一次”检查频次。推进“最多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改革工作,除安全生产、消防检查等特别规定或上级挂牌督办等重点监管对象外,未被刑事处罚、未被行政处罚、零投诉举报、信用信誉良好等企业,原则上一年内只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即“进一次门,查多件事,一次到位”,做到“无事不扰”。切实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监管缺位等问题,避免出现部分领域检查频次过高过密,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精准监管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搭建“最多查一次”基础数据库。各行政执法检查部门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本部门“最多查一次”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将属于本部门监管的符合“最多查一次”条件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本部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从事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制定“最多查一次”应用场景目录清单。通过部门梳理、技术比对等方式,研究编制龙泉市涉企“最多查一次”应用场景目录清单。各应用场景牵头部门根据目录清单对应制定龙泉市涉企“最多查一次”应用场景检查事项清单,检查事项清单包括场景名称、检查主体(含牵头<发起>部门、配合部门)、检查事项、检查内容等内容,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对检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批分期发布。

四是建立涉企“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告诫到位,下不为例。根据《龙泉市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涉及安全生产隐患、生态环境污染风险、人身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的企业违法行为,予以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