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网红”、查处假冒伪劣,这些“网红款”产品“失灵”了
2022-03-22 15:34:54 来源: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市消防救援支队采用正规、“网红”、查处假冒伪劣等不同渠道获得的烟雾报警器在我区赛特威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火灾标准实验室内进行了消防产品真假对比实验,一些在网上售卖的“网红款”产品在“火灾”发生时竟然彻底“失灵”。

当天在实验室内,实验人员将待燃烧的聚氨酯海绵(材料主要出现在家中沙发、坐垫等)放入测试盒内,并将选取的1号、2号正规3C认证产品、3号线上“网红款”及4号线下“地摊货”共计4款产品安装到实验室天花板上规定位置进行测试。

伴随着点火,实验正式开始。随着火势越来越大,黑色烟雾也越来越浓。80秒后,1号烟雾报警器最先报警,闪烁光亮并发出刺耳的警报声。又过了30秒,2号烟雾报警器也开始报警。但3号与4号报警器一直都没有反应。“在规定的烟雾报警限度值小于等于6内报警为合格,反之则不合格。根据现场数据,1号、2号分别在数值为1.54和3.07时报警。3号、4号在数值为6时(实验结束)仍然未报警,因此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实验室测试员朱俊涛说。随后,实验人员还针对这四款产品开展了烟感声音输出等七项性能实验对比。

据了解,今年以来,仅两个月的时间,全国共接报居住场所火灾4万起,死亡225人,分别占全国火灾总数的40.7%与77.1%,住宅火灾呈高发趋势。为了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居民安装家庭烟雾报警器与可燃气体报警器是目前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但市场上的报警器相关商品良莠不齐,假冒伪劣报警器对于烟雾燃气的灵敏反应十分迟钝,起不到安全报警的作用。

去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助公安经侦部门破获了一起制造、销售假冒伪劣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案件,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抓获涉案人员14名。“这次的实验是想用客观数据让消费者了解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性,并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市民在购买报警器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报警器上面必须有一个CCCF标签,这个标签就像我们的居民身份证一样,没有这个标签,它就是不合法的。还有个检验方法就是,报警器上面有个写着‘TEST’测试按钮,按一下,如果报警声音出来是很温柔的,那就是假冒伪劣商品,因为报警器的声音标准是80分贝,正常听起来是有点刺耳的。”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处工程师裘霄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