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鄞州创新举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03-23 17:00:24 来源: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下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当天,我区创新举措,通过线上渠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今年,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围绕“放心消费在鄞州”主题,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从以往进广场、进社区、进学校的现场转移到网络、手机客户端、各商家大屏幕等线上渠道,举办多种形式的网络宣传活动,聚合政府、媒体、经营者、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凝聚社会、消费者、经营者的共识,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

当市民打开“鄞州市场监管局”鄞响政务号、《鄞州日报》专版、鄞州消保委公众号等,可看到消费警示信息、打假维权案例、市场监管动态等消费维权信息,以及鄞州区2021年度消费维权概述、消费投诉前十榜单、消费维权十大案例等,了解安全消费知识,增强消费风险防范意识。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线上发布消费公平倡议书,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做到守法诚信经营,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去年,消费领域仍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矛盾,促进消费公平任重道远。全区共受理商品类消费投诉10681件,占投诉总量的63.5%;服务类消费投诉5409件,占投诉总量的32.2%。排在商品类消费投诉前五位的分别是食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包括房屋及建材)、服装鞋帽、交通工具;排在服务类消费投诉前五位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教育培训、美容美发洗浴、租赁服务、房屋装修和维修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