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审计局:四方面加强2022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报送和实施
2022-03-11 15:25:53 来源: 青田县人民政府

2月22日,青田县审计局第一时间贯彻落实3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要求,向全县各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和国有企业集团发文,要求从四个方面加强2022年度内部审计项目的计划报送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单位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和完善治理中的作用。

一是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按照新规“应审计尽审计”的新要求,在3月底前安排好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下属二三级单位第四轮“三年一轮审”,其中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面至少达到50%,确保“十四五”期间实现审计全覆盖。

二是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内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各单位确定的审计项目需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抽取专业精干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实施审计项目,审计组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名;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与落实,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审计结果应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委托中介的内部审计项目管理。针对县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内部审计服务日渐增多的实际,要求各单位在委托审计时提出明确的审计目标与要求,并加强指导检查、监督评价和质量控制,对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及时进行审核;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并妥善保管审计档案。

四是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文件中明确,各单位内部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内审项目质量和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将纳入县委县政府2022年度审计工作年度考核内容,要求各单位在10月底前完成内部审计项目,并将审计报告提交至县审计局,在出具审计报告后的两个月内及时提交审计整改报告备案;同时将内部审计项目资料及时形成纸质案卷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