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普陀出台低效闲置资产集中处置行动方案
2022-04-19 13:55:42 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近日,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国资办)在组织全区低效闲置国有资产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出台《普陀区低效闲置国有资产集中处置行动方案》,分步分阶段稳步推进盘活存量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

去年,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在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普陀城投集团财务收支审计中,重点关注了闲置低效国有资产整合利用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未集中管理,报废资产未集中处置,部分城投国有资产未有效盘活等问题,提出统筹协调、分类推进、盘活整治的审计建议。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落实区财政局(国资办)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意见。

一是机制化推进,分级联动。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畅通联动渠道。成立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组成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专项行动实施。区国资办牵头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指导督促,区财政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低效无效资产处置。

二是针对性定案,分类整合。对闲置6个月以上、使用频率低、收益低的设备等行政事业单位低效无效资产,已过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实行报废处置;有使用价值的,暂保留纳入资产调剂使用范围,在全区共享共用;对闲置的房屋、土地,按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管理规定进行集中管理。针对无实际经营活动、无实体主业的部分区属国企,通过产权划转、整合重组、清理退出等方式,加快国有资本从低效无效资产中退出。

三是清单式挂图,分层处置。全面排查113家行政事业单位,39家镇街、管委会及下属单位,5家区属重点国企及18家托管企业资产,形成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充分论证后精准处置。区属国企低效无效国企资产共7项,账面价值1855.53万元,通过注销出资股权、对外出租等方式处置;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低效无效资产共有14项,价值79.68万元,将于2022年底前处置完毕。